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新闻动态>开元动态

白色污染的危害及防治 白色污染的危害有哪些

浏览次数:1114 日期:2020-05-15

摘要:白色污染是人们对难降解的塑料垃圾(多指塑料袋)污染环境现象的一种形象称谓。它是指用聚苯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高分子化合物制成的各类生活塑料制品使用后被弃置成为固体废物,由于随意乱丢乱扔,难于降解处理,导致环境严重污染的现象。

白色污染的危害及防治 白色污染的危害有哪些


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

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有食品包装、泡沫塑料填充包装、快餐盒、农用地膜等。

白色污染是我国城市特有的环境污染,在各种公共场所到处都能看见大量废弃的塑料制品,他们从自然界而来,由人类制造,最终归结于大自然时却不易被自然所消纳,从而影响了大自然的生态环境。从节约资源的角度出发,由于塑料制品主要来源是面临枯竭的石油资源,应尽可能回收,但由于现阶段再回收的生产成本远高于直接生产成本,在现行市场经济条件下难以做到。

白色污染的危害有哪些

视觉危害:

视觉危害是指散落在环境中的废塑料制品对市容、景观的破坏。在大城市、旅游区、水体中、铁道旁散落的废塑料给人们的视觉带来不良刺激,严重破坏了市容、景观,尤其是铁路行业,由于管理不善,旅客随意将用过 的餐盒抛之窗外,甚至列车服务员亦将垃圾弃于车外,造成交通干线两旁的绿色植物白色化,沿途的树木枝条飘挂成串。

潜在危害:

1.对人体的危害: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可能致癌、并有抑制免疫、生殖毒性和内分泌毒 。发泡塑料制品的制作原料是聚苯乙烯,所用的发泡剂是氟里昂。除污染问题外,它里面还含有“二恶英”及其它一些有毒物质。当温度超过65℃以上时,一些毒素和“二恶英”就会析出并渗入食品中,会对人的肝脏、肾脏、生殖系统、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吃掉用发泡餐盒装过的热食物就等于吃掉了“二恶英”等毒素。

2.对土壤的危害: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进入土壤里,会影响土壤内的物、热的传递和微生物生长,改变土壤的特质。作为生活垃圾进入垃圾场填埋或散落在田野进入土壤后,废塑料制品混在土壤中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作物减产。其中包括使用后遗留在土壤中的地膜。农田使用的塑料薄膜老化后, 会破碎遗留在田间,不分解腐烂。破坏土地结构, 阻碍植物吸收水分及根系生长, 影响农作物收成。据调查,每亩地若含残膜3.9公斤,就可使玉米减产11%~23%,小麦减产9%~16%, 而且这种污染很难消除。

3.对动物的危害:废弃在地面和水上的废塑料袋,容易被鱼、马、牛、羊等动物当作食物吞入,塑料袋在动物肠胃里消化不了,导致动物肠胃肌体损伤和死亡,在动物园、牧区、农村和海洋,这种现象屡见不鲜。北京动物园的羚羊.长颈鹿有的误食塑料袋致病,“国宝”大熊猫因误食塑料袋致死的事也有发生。

4.对海洋的危害:废弃塑料对海洋的污染已成为国际性问题,向海洋倾倒的塑料垃圾不仅危急海洋生物的生存,而且还因缠绕在海轮的螺旋桨上,而酿成海难事故。

由以上内容可以看出,白色污染已经深入到我们生活的很多方面,直接或间接地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不便,所以说解决白色污染以成为当前的一大难题。

白色污染防治方法

防治“白色污染”的方法,目前我国开始从行政和技术两个方面采取措施,防治“白色污染”。

行政方面

1.加强管理

禁止使用一次性难降解的塑料包装物。杭州是我国最早禁止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具的城市。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白色污染”的危害。但从实践的结果来看,单靠禁止是很难彻底解决“白色污染”问题的,上述颁布禁令的城市都要求用纸制品或可降解塑料制品代替原来的难降解的泡沫塑料制品。但是替代品在价格和品质上均无法与普通塑料制品竞争。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靠行政命令,不考虑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操作起来是很困难的。

2.强制回收利用。

清洁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可以重复使用,或重新用于造粒、炼油、制漆、作建筑材料等。回收利用符合固体废物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通用原则。回收利用不仅可以避免“视觉污染”,而且可以解决“潜在危害”,缓解资源压力,减轻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负荷,节约土地,并可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技术方面

1.采取以纸代塑

纸的主要成份是天然植物纤维素,废弃后容易被土壤中的微生物分解,因此可以解决前面所说的“潜在危害”,但也会带来新的环境问题:首先造纸需要大量的木材,而我国的森林资源并不富裕;其次造纸过程中会带来水污染。另外,在性能、成本等方面,纸制品尚不能与塑料制品抗衡,我国也有以甘蔗秆、稻草为原料生产一次性餐具的做法,但尚处于试验阶段。

2.采用可降解塑料

在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过程中加入一定量的添加剂(如淀粉、改性淀粉或其它纤维素、光敏剂、生物降解剂等),使塑料包装物的稳定性下降,较容易在自然环境中降解。北京地区已有19家研制或生产可降解塑料的单位。试验表明,大多数可降解塑料在一般环境中暴露3个月后开始变薄、失重、强度下降,逐渐裂成碎片。如果这些碎片被埋在垃圾或土壤里,则降解效果不明显。使用可降解塑料有四个不足:一是多消耗粮食;二是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仍不能完全消除“视觉污染”;三是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不能彻底解决对环境的“潜在危害”;四是可降解塑料由于含有特殊的添加剂而难以回收利用。

3.从法律上进行规定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限塑令”与“卖塑令”

2007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有媒体报道称,限塑令不仅没有达到限制塑料袋消费使用的预期,反而帮助超市大赚一笔,“有超市甚至一年能靠卖塑料袋赚上千万元”。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则质疑“限塑令”变“卖塑令”的报道,引发了舆论的高度关注,迅速成为焦点话题。

“限塑令”应该坚持下去,其轻微的经济引导的操作尺度不应进行大的变动。无限弱化,彻底取消,或者无限强化,一刀切地禁塑,不惜因噎废食,都不是什么好办法。

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限塑令”的基础上,细化要求,提高标准,探索“禁塑”可行性。只有通过疏与堵相结合、限与禁相协调,“白色污染”的难题才可解。

当前,既不宜否定限塑令的积极作用,也不能破罐子破摔,想当然地认为限塑令毫无效果。随着公民环保素养的提高,限塑令的效果将越发凸显。

报道所称,“限塑令”在我国实施七年多以来,效果并不明显,倒的确属实。但是,由此就认为“限塑令”名存实亡,则有些夸大其词。统计显示,全球每年塑料总消费量4亿吨,中国消费6000万吨以上。换言之,我国消费的塑料占全球总消费量的15%,这个比重尚可接受。可以预期,只要限塑令继续推进,只要配套措施得力,使用环保袋的人会越来越多。

同样的,塑造公民的环保意识,也不可急于求成。当前,既不宜否定限塑令的积极作用,也不能破罐子破摔,想当然地认为限塑令毫无效果,甚至索性不要限塑令了。随着公民环保素养的提高,限塑令的效果将越发凸显。